全校师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传媒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院学字〔2017〕49号)和《武汉传媒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院学字〔2022〕310号),经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共211名同学初评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314名同学初评获得国家助学金;118名退役复学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现将初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学校师生如对初评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反映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7-81979453,联系邮箱:whucxgc@qq.com,联系人:李老师。
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