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学风进步班”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2024105〕),由班级提出申请,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共评选出五个班级为“优良学风班”,五个班级为“学风进步班”。现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学校师生如对获评班级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及有关材料反映到学生工作处学习支持中心。
联系方式:027-81979272;学习支持中心邮箱:whucxxzc@163.com。
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