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2021〕13 号工作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工处评审,田安南等3名学生获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资助金,许超等11名学生获得二等资助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4日—4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邮箱:whucxg@qq.com。
附件: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名单
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4日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传媒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6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