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院学字〔2017〕34号)及《关于〈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校学字)〔2018〕7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教学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等为主。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教职工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岗位申报
1.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请认真填写《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包括设岗原因、工作内容、学生申请条件、需求人数等,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月9日(星期四)16:00前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08室,电子版发送至whucxg@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上一学期已设立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本次也需重新申报。待岗位设置申报及学生竞聘上岗工作完成后重新启动。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交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初审并报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后反馈意见。
三、其他事项
1.批准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单位自行面试聘用学生,并应在开学第1周将受理学生申报时间及面试时间报资助管理中心。
2.资助管理中心将于秋季学期期初将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包括岗位名称、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招聘时间等)向全校发布。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自荐表》前往用工单位报名及参加面试。
3.招聘工作完成后,用工单位需将聘用学生信息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未经备案的学生将不予认定勤工助学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录用。
4.用工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1日将《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考核表》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业,固定岗位实行一人一岗,且每生每月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
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81979453。
附件: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武汉传媒学院
2020年1月6日